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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阜高铁鄢陵南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市场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04 12:20:37 来源:本站编辑

郑阜高铁鄢陵南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市场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

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Y2018FZ074

招标编号:YLZFCG201804057-F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郑阜高铁鄢陵南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市场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已由鄢陵县人民政府以《关于郑阜高铁鄢陵南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市场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鄢政文【201784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鄢陵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鄢陵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郑阜高铁鄢陵南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市场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鄢陵县人民政府拟对郑阜高铁鄢陵南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市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取PPP模式,鄢陵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采购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确定后由鄢陵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协议。项目公司由鄢陵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方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拟按照10%90%的出资比例,设立项目公司(SPV),该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拟合作期限:20 (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

3.2项目估算投资:本项目动态总投资金额44,18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24,549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13776万元,预备费3,066万元,项目建设期利息2,793万元,最终以审计竣工决算金额为准。因本项目投产初期所需流动资金较少,暂不计入项目总投资。

3.3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内容包括郑阜高铁鄢陵南站站前广场建设及前程路(科技南路-南环路)、科技南路(酒香路-规划路)及南环路(酒香路-规划路)、酒香路(科技南路-南环路)、规划路(科技南路-南环路)、安置区规划一路(科技南路-南环路)等6条城市市政道路项目。

3.4项目地点:鄢陵县

3.5合作模式:本项目拟采取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方式进行运作。该方式下,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为本项目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资、融资、建设,以及在PPP合同期内的指定资产的运营维护和合同期末的移交责任。合作期届满时,将本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6项目全生命周期:本项目从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

3.7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能提交如下证明文件:

4.1.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1.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2主体要求:可以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资质的认定按照政府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4.3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联合体资质的认定按照政府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4.4财务要求

4.4.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4.2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的银行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4.4.3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金融机构(含其分支机构)为企业出具的不低于5亿元的授信证明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金融机构(含其分支机构)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初步合作意向书;

4.5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执业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保且有效存续,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6.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6.4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6.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第4.14.7款要求,剩余条款要求必须联合体成员中的某一成员满足。

4.7信誉要求:

4.71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准(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的,其承担施工分工的成员,查询对象还需包含拟任项目经理)。

4.7.2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8业绩要求:

4.8.1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完成过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或道路施工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8.2投资类业绩要求: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具备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PPP项目业绩,时间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289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参与报名。

    7.2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7.4、资审文件的获取:

资审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5280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二室);

8.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8.3.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8.3.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鄢陵县交通局 

    址:  鄢陵县花都大道149            

联 系 人:  司俊伟                             

    话:  0374-7810798   1393744765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   

联 系 人: 刘女士  左女士             

    话: 0371-61171979             

    真: 0371-61171979                  

电子邮箱: 517201722@QQ.COM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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