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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政采竞字〔2020〕23号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
——优加农产品加工设备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建安政采竞字〔2020〕23号。
(二)项目名称: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优加农产品加工设备。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预算金额:727100.00元(财政拨款:615000.00元,其它资金112100.00元);最高限价:727100.00元。
(六)供货期 :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七)供货地点:许昌市文兴路南段将官池镇石庄村优加生态农业院内。
(八)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提供生产制造或销售该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0年4月15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一)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4楼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项目负责人:刘淑红13782391005
集中采购机构: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四楼4159室
联系人:业务三部0374-5115656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谈判现场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谈判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应分别下载所响应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供应商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
5.4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供应商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6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线上响应文件开启结果。
6.评审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谈判)项目,谈判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