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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政采公字〔2019〕83号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建安区公安局更新执法执勤车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安区公安局更新执法执勤车采购。
2、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9〕83号。
3、采购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9辆5门7座SUV(国六标准);
第二标段: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3辆5门5座SUV(国六标准);
第三标段: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特种车辆5辆皮卡斗式(国六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人民币1548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470700.00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554000.00元。
8、交付(服务、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质量规范、标准要求。
10、进口产品:不允许。
11、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实施该项目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开标地点: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三 室(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四楼 4163 室)。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备份文件 2 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魏庄街1号
联系人:万蕾静 18637463233
集中采购机构: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四楼4159室
联系人:业务三部 0374-5115656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2019年11月21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备份文件(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