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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G-C2022029 许昌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市2022年中心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供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不见面开标)采购公告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许昌市2022年中心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供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2022年中心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供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项目编号:GZCG-C202202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许昌市2022年中心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供热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高温水管网的新建,项目总投资约1.22亿元,主要建设规模如下:
(一)东城区供热管网工程:天宝路(魏武大道-许州路)、八龙路(南海街-陈庄街)、新东街(魏武大道-学院路)、陈庄街西段(八龙路-文峰路)、学府街(兴业路-魏文路)、花都路(魏武大道-玉兰路)并过京广高铁、京港澳高速。投资约5600万元。
(二)魏都区供热管网工程:五一路(天宝路-陈庄街)、灞陵路(灞陵路许禹路交叉口向南760米现状DN700高温水管网-新兴路南侧段和灞陵河-天宝路段)。投资约3250万元。
(三)示范区供热管网工程:魏武大道(永昌东路-永兴东路)、永昌东路(魏武大道-学院路)。投资约3370万元。
5、标段划分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供热管网勘察、供热管网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不含穿越京广高铁专项勘察设计及各类评价报告等。
6、预算金额:经财政评审后的第一部分工程费为基数进行计算,费率为0.87%。
7、最高限价:经财政评审后的第一部分工程费为基数进行计算,费率为0.87%。
8、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许昌市2022年中心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供热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节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9、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必须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最新版本”制作并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截止及磋商时间:2022年9月21日8 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磋商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七、开标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前,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八、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九、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许昌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4-2699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东泰街与兴业路交叉口东泰大厦5楼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374-609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0374-6098899
许昌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9月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需提前自行联系CA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 磋商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 ,制作响应文件。
3.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磋商文件,按标段制作响应文件。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 (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后缀名为 “.file”的文件用于投标。
4.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
5. 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
5.2 供应商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供应商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4 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 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 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磋商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 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磋商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如因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二“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