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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C2020001号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更新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颗粒物设备项目及站房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1-14 17:12:08 来源:本站编辑

ZFCG-C2020001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更新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颗粒物设备项目及站房建设”项目

采购公告

 

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受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更新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颗粒物设备项目及站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更新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颗粒物设备项目及站房建设

(二)项目编号:ZFCG-C202000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需求:PM10分析仪3台、PM2.5分析仪3台、25m2站房及配套设施1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3.6万元

(六)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

(七)服务地点: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八)进口产品:不允许。

(九)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26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三楼开标室。

(三)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中国·许昌许昌市政府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许昌市六一路22

联系人:王俊超        联系电话:13837446011

集中采购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62805

 

许昌市环境监测中

            二〇二〇年十四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供应商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下载: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更新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颗粒物设备项目及站房建设”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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