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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7年政法装备(建安区检察院)
(二)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7〕75 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9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五)开标日期:2018年1月31日9:30时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最高限价:1063560.00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1 |
许昌市海康盈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 |
许昌雷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 |
河南省盈嘉信息技术有限技术公司 |
4 |
河南泰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三、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许昌雷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未明确维修点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三、其它要求第5条“投标人须明确维修点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维修点具备什么样的维修能力等详细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
2 |
许昌市海康盈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所提供装订机售后服务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附件2采购需求序号4产品“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
3 |
河南省盈嘉信息技术有限技术公司 |
未提供台式计算机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
附件2采购需求序号2产品“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该项目废标。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洪亮、于全海、陈东杰、李宏德、王娟(采购人代表)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相关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书面形式质疑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日期)。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许昌建安区魏庄街6号
联系人:郑晶晶
联系电话:18503748511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