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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20138号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和名称:ZFCG-G2020138号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1年1月6日8:30时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许昌市怡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中房大街东段
联系人:陈会超 联系方式:0374-2126666
预算金额:1180000元 中标金额:1143909.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物业服务(不见面开标) 服务范围: 办公楼、审判庭、法官学院等建筑面积39068平方米区域的物业服务工作,服务项目包括:办公楼及庭院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物业区域水电暖小型维修,电梯、中央空调、生活供水、配电设备等设备设施日常巡检与维护管理,建筑物及附属物、路面等维护、简易维修;绿化养护工作;会务勤杂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等。 服务要求: 1、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人员2人(项目负责人1人,主管1人);工程技术人员8人(水电工程人员4名,园林花工4名);保洁人员 21人(办公区露天院内4人,办公区楼内8人,负一楼及停车场1人,审判庭部分4人,议台路红楼2人,培训中心办公部分2人);勤杂3人(会服勤杂机动部分3人) 2、办公楼及庭院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物业区域水电暖小型维修,电梯、中央空调、生活供水、配电设备等设备设施日常巡检与维护管理,建筑物及附属物、路面等维护、简易维修;绿化养护工作;会务勤杂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 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莹(主任)、朱许华、戎巧云、段颖红、董孝宁(业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中国·许昌 许昌市政府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代理机构名称: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66828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竹林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十、附件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