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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公管办〔2018〕16号 关于国有企业进场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23 09:58:43 来源:本站编辑

  

关于国有企业进场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许公管办〔2018〕16号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公管办《关于建立全省在线监管平台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全覆盖的意见》中“所有行政类、事业类、国企类交易项目全部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实施在线监管”的要求,参照省财政厅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管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关于“各省管企业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对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漏一必查”,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实施在线监管。经有关部门研究并报市公管委同意,现就国有企业进场交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交易范围和限额标准

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范围的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所属国有企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依照规定达到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分别进入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并实施在线监管;省属以上国有企业也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二、交易监管

各级政府(管委会)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类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由其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也可由国有企业依照规定自行组织监管(须向监管部门报备招标采购办法)。主要负责审批采购方式、备案招标采购文件、组织现场监督,受理、认定、处理项目投诉,向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违纪交易行为及处理意见建议等,由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其他进场交易项目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三、流程规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企有关行业招标采购办法,参照省国资委《河南省省管企业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豫国资文〔2013〕40号)和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管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豫财购〔2018〕5号),所有国有企业进场交易项目执行交易平台统一的流程规则,货物和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比照《政府采购法》组织实施。评标专家原则上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确需从本行业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应经监管部门批准。

四、投标保证金收退

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代为收退投标保证金。

                             

2018年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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