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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建〔2008〕29号 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24 10:32:25 来源:本站编辑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0829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建委(局),各有关单位: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联合发布,将于200851日起试行。为做好《标准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标准文件》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措施。《标准文件》是国务院九部门在总结现有行业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实施经验,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做法的基础上编制的。《标准文件》定位于通用性,着力解决各行业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中带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问题,规范了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标志着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已经从单纯依靠法律制度深化到结合运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科学管理。《标准文件》的贯彻实施,对于进一步统一工程招标投标规则、提高招标文件质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组织《标准文件》的宣传、学习和培训
      
(一)要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统筹策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标准文件》的社会影响。
      
(二)要认真组织学习。与过去的文件和其他行业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相比,《标准文件》在指导思想、体例结构、主要内容以及使用要求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创新和调整。对于这些创新和调整,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掌握《标准文件》的新规定和新要求。
      
(三)要做好培训工作。为保证《标准文件》正确适用,要组织广泛培训。让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理等相关人员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标准文件》的各项内容。《标准文件》的政策性很强,为保证宣讲内容统一和准确,具体培训工作委托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统一组织实施。
      
三、切实做好《标准文件》的贯彻实施
      (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标准文件》。《试行规定》对施工招标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资格申请人和投标人编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施工投标文件,以及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作出了具体规定,各方当事人要严格按照《试行规定》执行。
      
(二)要选择好试点项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选择试点项目,开展试点工作,要密切跟踪试点项目适用《标准文件》的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反馈,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
      
(三)要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认识,统一部署。加强对使用《标准文件》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文件》贯彻实施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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