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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为支撑,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主动开展“陪企业办一次”和调查回访活动,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遏制不正当竞争,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
一、简政放权 。一是开展制度规则清理。全面清理近两年发布的制度规则文件,全文废止或部分废止制度共2项,依法依规保留18项;二是实行标前公示制度。增加招标文件主要条款网上公示内容,扩大招标信息知晓范围,减少投标人因不必要的异议造成的咨询成本;三是实行办事流程相对集中。实现业务运行由科室主导型向流程主导型转变,由一个综合业务科室负责项目进场手续、通过性审核招标文件、安排开标时间场地等,招标人“进一个门、找一个人、手续齐全跑一趟”就可以办完标前各项手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四是依法放开市场准入。招标文件中不得通过设置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五是实现“零收费”交易。市级平台坚持不收取交易当事人任何交易费用,优化投标(竞买)保证金收退流程,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放管结合 。一是切实厘清部门权责。出台《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分离的原则,严格执行责权清单赋予的部门职责,增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督的监管合力。二是全面推行信息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图纸、技术材料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向社会公开,供市场主体查阅,主动接受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近期共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向有关部门移交交易当事人失信不良行为记录53条,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四是强化平台作用。通过交易场所的集中监控、交易流程的严格控制、交易信息的统一发布、交易行为的诚信评价、交易过程的见证存录等措施,对交易当事人的交易活动、交易行为进行强制规范和约束。
三、优化服务 。一是建设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各县(市、区)项目统一进入市电子交易平台,实现招标采购信息、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变“人跑路”为“数据跑路”,节约交易成本,遏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规范评标专家管理。出台《招标采购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管理规则(试行)》,对评标专家的评标程序、不良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规范,更好地为业务单位提供评标咨询服务。三是加快推进电子CA证书互联互通。完成省内多家CA公司接入互认,实现省内公共资源交易“一把锁”,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