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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7133-1号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经济管理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ZFCG-G2017133-1号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经济管理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变更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九部分投标文件(一)附件1中“6、其他有关资料、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话)”。
二、招标文件第十部分投标文件(二)增加“附件7、其他有关资料、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其它要求”中无效投标要求以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如果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话)”。
三、招标文件第十部分投标文件(二)由原来的
“附件6
投 标 书
致: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ZFCG-G 号的招标采购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一览表
(3)投标偏离表(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话)
(4)技术方案(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话)
(5)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书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2、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天。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变更为
“附件6
投 标 书
致: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ZFCG-G 号的招标采购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一览表
(3)投标偏离表(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话)
(4)技术方案(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话)
(5)售后服务承诺
(6)其他有关资料、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其它要求”中无效投标要求以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如果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话)
(7)投标书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2、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天。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