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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7148号许昌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
“水环境管理综合决策平台”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ZFCG-G2017148号许昌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水环境管理综合决策平台”项目变更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由原来的
“26.4.2业绩16分
26.4.2.1 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服务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齐全者,每份1分,满分6分。(以合同日期为准)
26.4.2.2 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中站点数量10个及以上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齐全者,每份1分,满分6分。(以合同日期为准)
26.4.2.3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地市级以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服务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中站点数量10个及以上,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齐全者,地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满分4分。(以合同日期为准)
注:上述业绩不重复计算,污染源水站建设业绩不在计分范围。”变更为
“26.4.2业绩16分
26.4.2.1 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齐全者,每份1分,满分6分。(以合同日期为准)
26.4.2.2 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业绩,单项合同中站点数量10个及以上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齐全者,每份1分,满分6分。(以合同日期为准)
26.4.2.3投标人2014年以来具有地市级以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服务业绩,单项合同中站点数量10个及以上,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齐全者,地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满分4分。(以合同日期为准)”
二、招标文件P12页由原来的“支持加密算法扩展:支持AES、DES、3DES、MD5、SHA、DH、RSA等算法,并且支持扩展国密办SCB2等其他加密算法;”变更为“支持算法扩展:支持AES、DES、3DES、MD5、SHA、DH、RSA等算法;”
三、删除招标文件P41-P46页中的“设备必须包含国密加密算法;”
四、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由原来的“
26.4.1信誉14分
26.4.1.1 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行服务能力,服务项目包含:COD、氨氮、总磷、总氮、五参数、流量计),三级1分,二级2分,一级4分。满分4分。
26.4.1.2 投标人具有环境自动监测网络管理系统、环境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水资源自动监测软件著作权证书,每项1分,满分3分。
26.4.1.3 投标人2014年以来受到全国各级环保部门非重大违法行政处罚(查询公司名称+违法),没有相关记录的5分,有相关记录的0分,满分5分。(以查询记录为准)
注:没有相关记录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重大违法行政处罚承诺函,不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而中标的,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6.4.1.4投标人须提供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等信用情况(加盖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公章),无不良信息者每项1分,未提供或有不良信息者不得分,满分2分。”变更为
“26.4.1信誉14分
26.4.1.1 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行服务能力,服务项目包含:COD、氨氮、总磷、总氮、五参数、流量计),三级2分,二级3分,一级6分。满分6分。
26.4.1.2 投标人2014年以来受到全国各级环保部门非重大违法行政处罚(查询公司名称+违法),没有相关记录的6分,有相关记录的0分,满分6分。(以查询记录为准)
注:没有相关记录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重大违法行政处罚承诺函,不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而中标的,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6.4.1.3投标人须提供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等信用情况(加盖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公章),无不良信息者每项1分,未提供或有不良信息者不得分,满分2分。”
五、招标文件P38页中由原来的“市局视频监控、市行政服务大厅、5个区环保局、4个县环保局、4个县行政服务中心”变更为“市局视频监控、市行政服务大厅、4个区环保局、5个县环保局、5个县行政服务中心”。
六、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由原来的“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3室。”变更为“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日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2室。”
许昌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
二○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