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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7114号许昌市公安局“情报平台二期”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7-31 15:49:59 来源:本站编辑

ZFCGG2017114号许昌市公安局“情报平台二期”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需求及其它要求中其它要求由原来的“7、相关政府采购清单参考国家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清单(依中国政府采购网为准),本次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参加投标,并提供采购清单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变更为7、投标人须对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果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有效的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货物需求及其它要求中其它要求由原来的“9、所投产品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通过国家3C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变更为9、所投产品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如3C),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由原来的“(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811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变更为“(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81610: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由原来的“(二)开标地点: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四室。”

变更为“(二)开标地点: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许昌市公安局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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