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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G2017047号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3-31 17:24:26 来源:本站编辑

ZFCGG2017047号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ZFCGG2017047号“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4、投标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颁发的空调设备维修保养专项资质。(5)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变更为:“4、投标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颁发的空调设备维修保养专项资质。(4)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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