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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招采公字【2020】019号
长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办公区消防设施维修维保项目三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长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办公区消防设施维修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20】019号。
(四)一次变更公告日期:2020年7月17日
(五)二次变更公告日期:2020年7月17日
二、变更内容
1、原文件中第44页(1)价格分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现变更为(1)价格分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1)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2、原文件中第49页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投标人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现变更为(1)价格分计算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投标人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3、一次变更公告作废,二次变更内容及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三、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采购人:长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4—6189056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综合楼
集中采购机构: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商务区6号楼
联系人:政府采购一部 联系电话:0374—6189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