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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行市场化运作项目采购需求标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鄢陵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行市场化运作项目
招标编号:YLZFCG201801002-F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4468万元/年
五、服务期:16年
六、标前公示内容:
项目需求:本项目为鄢陵县所辖12个乡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等服务,总人口约66万人,生活垃圾收运量为302.4吨/天,平均单程约10公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含其他垃圾如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危险物品等特种垃圾。)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环卫服务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 ,无违规经营及不良记录;
3、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近三年内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开具日期在报名期间内)。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由法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5、无不良信用记录 (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示期: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7日。(三个工作日,公示当天不算)
八、提出意见的供应商资格:
能够提供相关产品(服务)的生产厂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九、提出方式:
1、对采购需求公示的内容(见附件),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鄢陵县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见第十二条)。
2、同时将书面形式建议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一部372043665@qq.com,和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517201722@qq.com邮件主题:**公司(公司名称)对**项目(项目名称)的修改建议。邮件附件须包含以下材料:
(1)有效签署的修改建议书扫描件(jpg、pdf等格式);
(2)修改建议书(doc、wps等格式,内容须与扫描件一致)。
十、提出意见格式:
请按照附件中“关于对***项目(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参考格式提出对本项目技术或服务需求中限制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十一、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2018年1月17日17:00时(公示最后一天),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二、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需求。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我单位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十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单位:鄢陵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胥先生
联系电话:0374-7122709
递交书面材料地址:许昌市鄢陵县人民路中段
2018年1月12日(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