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工程建设(地产、产权)   0374-2968718
     政府采购   0374-2968687
     开标评标   0374-2968037
     保证金保函   0374-2968027
   交易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0374-2961598
   
YZCG-DLT2024034 禹州市图书馆2024年图书购置(综合类)项目评标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禹州市图书馆2024年图书购置(综合类)项目
(2)采购编号:YZCG-DLT2024034
(3)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12日
(4)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08时30分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采购限价:图书码洋的100%(本项目最高付费不超过530000.00元)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资格性审查:
序号 |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 |
||
1 |
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2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3 |
郑州日成图书有限公司 |
||
4 |
江西省弘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5 |
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 |
||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湖南一帆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
未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
二、符合性审查: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日成图书有限公司只有CPU序号相同,其余均不相同。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1 |
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2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3 |
郑州日成图书有限公司 |
||
4 |
江西省弘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5 |
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 |
/ |
/ |
四、评标结果排序
投标供应商名称 |
第一次报价 |
最终报价 |
供应商企业类型(中型、小型、微型) |
名次 |
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5% |
0.45% |
/ |
/ |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80% |
47.9% |
/ |
1 |
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 |
68% |
48.0% |
/ |
2 |
郑州日成图书有限公司 |
78% |
49.0% |
/ |
3 |
江西省弘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80% |
50.0% |
/ |
4 |
说明: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的“价格澄清说明”,证明其报价不合理,该公司主动放弃竞标。谈判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五、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705041507Y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 8 号
联系人:储岳飞 联系方式: 17737999913
成交金额:47.9% 大写: 百分之四十七点九
第二成交候选人(成交人):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7256913987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路 14 甲 3-2 号
联系人:宋旭光 联系方式:17612421329
成交金额:48.0% 大写:百分之四十八
第三成交候选人(成交人):郑州日成图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66189964XN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南路 150 号
联系人:李倩 电话:18703625857
成交金额:49.0% 大 写:百分之四十九
六、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一)成交人名称: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05041507Y
(三)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 8 号
(四)联系人:储岳飞 联系方式: 17737999913
(五)成交金额:47.9% 大写: 百分之四十七点九
七、投标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八、是否存在谈判小组成员更换:否
九、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禹州市图书馆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69936672
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荟萃路1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37766887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252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禹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8112523
电子邮箱:yzscgb8112523@163.com
通讯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2号禹州市财政局1305房间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