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工程建设(地产、产权)   0374-2968718
     政府采购   0374-2968687
     开标评标   0374-2968037
     保证金保函   0374-2968027
   交易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0374-2961598
   
鄢陵县农业农村局鄢陵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不见面开标)-废标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鄢陵县农业农村局鄢陵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不见面开标)
(二)项目编号:2023-12-15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
(五)开标日期:2023年12月19日09:40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预算金额:660000元
(八)评标办法: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1. |
许昌振海农资有限公司 |
|||
2. |
河南桑沃农资有限公司 |
|||
3. |
许昌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4. |
河南泽壹科技有限公司 |
|||
5. |
襄城县伊科农资有限公司 |
|||
6. |
河南高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1 |
山东道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45页4.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符合要求,该项目只有一个标的“氨基酸水溶肥料”,可投标人承诺了2个制造商 |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序号2中小企业 |
|
2 |
安徽肥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48页4.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符合要求,标的名称写错,招标文件标的名称“氨基酸水溶肥料”。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鄢陵县农业农村局鄢陵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标段/含氨基酸水溶肥料25781千克”。 |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序号2中小企业
|
|
三、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分析:各投标单位硬件特征码均不一致,无异常,谈判小组一致认为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1 |
许昌振海农资有限公司 |
||
2 |
河南桑沃农资有限公司 |
||
3 |
许昌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4 |
襄城县伊科农资有限公司 |
||
5 |
河南高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河南泽壹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产品:氨基酸水溶肥料无“产地”。 |
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厂家、产地、参数,否则为无效投标。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二)比较与评标结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名次 |
许昌振海农资有限公司 |
657415.50
|
无报价 |
/ |
河南桑沃农资有限公司 |
656899.88
|
无报价 |
/ |
许昌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644525.00
|
无报价 |
/ |
襄城县伊科农资有限公司 |
652259.30
|
无报价 |
/ |
河南高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59993.6
|
353199.70
|
/ |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3章第33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34条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招标文件第四章供应商须知28.6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形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该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河南高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在规定的时间内其他4家供应商没有提供最终报价,视同退出谈判,该项目废标。
评委:宋耀林对该情形有异议,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意该项目废标。
四、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情况
六、投标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七、是否存在谈判小组成员更换:无。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窦国胜(采购人代表)、尚复竣(组长)、宋耀林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