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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政采竞字〔2019〕107号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建安区公安局新元派出所搬迁改建办公用房
购置办公家具及空调一标段(四次)
评标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安区公安局新元派出所搬迁改建办公用房购置办公家具及空调(一标段四次)
(二)项目编号:建安政采竞字〔2019〕107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4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五)开标日期:2019年12月9日9:30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最高限价:一标段142475.00元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开标记录
详见开标记录表
三、资格审查情况
第一标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1 |
许昌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
||
2 |
许昌市第三家电商场有限公司 |
||
3 |
许昌燎原电器有限公司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无 |
|
|
经查验,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不存在雷同现象,一致同意继续下一步评审。
四、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第一标段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1 |
许昌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
|||
2 |
许昌市第三家电商场有限公司 |
|||
3 |
许昌燎原电器有限公司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1 |
无 |
|
|
|
(二)比较与评标结果
第一标段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报价 |
初审 |
最终报价 |
名次 |
||
金额(元) |
是否 有效 |
是否 合格 |
金额(元) |
是否 有效 |
||
许昌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
142320 |
是 |
是 |
140050 |
是 |
1 |
许昌市第三家电商场有限公司 |
142220 |
是 |
是 |
140810 |
是 |
2 |
许昌燎原电器有限公司 |
142120 |
是 |
是 |
141750 |
是 |
3 |
最终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第一名 |
许昌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
||||
第二名 |
许昌市第三家电商场有限公司 |
|||||
第三名 |
许昌燎原电器有限公司 |
第一标段:
(一)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许昌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榆柳街与市场后街交叉口
联系人:何瑞华 联系方式:13569942355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零伍拾元整 (¥140050元)
(二)第二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许昌市第三家电商场有限公司
地址:南关大街中段
联系人:李亚芯 联系方式:13707603379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零捌佰壹拾元整 (¥140810元)
(三)第三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许昌燎原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 许昌市学巷街中段
联系人: 宋月芳 联系方式:15993616060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141750元)
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无。
七、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无。
八、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魏铁建(组长)、田清剑、司志涛(采购人代表)。
2019年 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