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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政采公字〔2018〕26号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建安区新能源电动轿车-评审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7-20 17:14:22 来源:本站编辑

建安政采公字〔201826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建安区法院新能源电动轿车项目

评审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建安区法院新能源电动轿车”项目

(二)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826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628

(四)开标日期:201871909:30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最高限价:750400.00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取金额: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用11100元  

二、投标报价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1

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745600

2

深圳市南粤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749600

3

西安汴之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48800

三、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1

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南粤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3

西安汴之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未通过原因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1

/

/

*部分***条第*

四、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二)综合比较与评价

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评审

因素

投标报价

40

信誉

8

业绩

6

售后服务

12

投标文件规范程度4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30

合计

100

 

评委1

40

7

6

11

4

23

91

 

评委2

40

7

6

10

4

22

89

 

评委3

40

7

6

11

4

23

91

 

评委4

40

7

6

10

4

22

89

 

评委5

40

7

6

9

4

22

88

 

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89.60

排序:1

 

备注:

1、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小微企业。

2、投标文件填报业绩名称:

 1)日期:2016 96 日;项目名称: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层乡镇所执法用车采购项目,合同金额:3592000元;

2)日期:20151015日;项目名称:2015年海南省公安厅移动警备室等装备采购项目,合同金额:6640560元;

3)日期:201782 日;项目名称:鹿邑县公安局“一村一警”交通工具购置项目,合同金额:6518600元;

4)日期:20161115日;项目名称:上海市虹口区公安消防支队采购项目,合同金额:2985000元;

5)日期:2016727日;项目名称:淮滨县公安局警用电动巡逻车购置项目,合同金额:2481600元;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层乡镇所执法用车采购项目、2015年海南省公安厅移动警备室等装备采购项目、鹿邑县公安局“一村一警”交通工具购置项目、上海市虹口区公安消防支队采购项目。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淮滨县公安局警用电动巡逻车购置项。

未通过原因:单份合同不足40台。

3、投标文件填报企业荣誉: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森源鸿马移动警务室助力海南平安建设荣誉证书、“鸿马牌”移动警务室巡逻车2014APEC会议荣誉证书、全国售后服务十佳单位荣誉证书、守诚信立商信示范单位荣誉证书。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以上均通过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深圳市南粤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

因素

投标报价

40

信誉

8

业绩

6

售后服务

12

投标文件规范程度4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30

合计

100

 

评委1

37.4

1

0

9

4

23

74.4

 

评委2

37.4

1

0

8

4

22

72.4

 

评委3

37.4

1

0

9

4

23

74.4

 

评委4

37.4

1

0

7

4

22

71.4

 

评委5

37.4

1

0

7

4

20

69.4

 

深圳市南粤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72.40

排序:3

 

备注:

1、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无(政策性加分是指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等)

2、投标文件填报业绩名称:

1)日期:2015625日;项目名称: 通许县公安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合同金额:1020800元;

2)日期:2016729日;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公安局电动警务车采购项目,合同金额:1286000元;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 无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通许县公安局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三门峡市公安局电动警务车采购项目。

未通过原因:单份合同不足40台。

3、投标文件填报企业荣誉:无

西安汴之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

因素

投标报价

40

信誉

8

业绩

6

售后服务

12

投标文件规范程度4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30

合计

100

 

评委1

37.44

1

4

9

4

23

78.44

 

评委2

37.44

1

4

8

4

22

76.44

 

评委3

37.44

1

4

9

4

23

78.44

 

评委4

37.44

1

4

7

4

21

74.44

 

评委5

37.44

1

4

7

4

21

74.44

 

西安汴之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76.44

排序:2

 

备注:

1、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无(政策性加分是指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等)

2、投标文件填报业绩名称:

1)日期:2018 613 日;项目名称:叶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合同金额:1084000元;

2)日期:2016 10 20日;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电动六座巡逻车采购项目,合同金额:2991150元;

3)日期:2016 10 20日;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电动四座巡逻车采购项目,合同金额:3644800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西安市莲湖区电动六座巡逻车采购项目、西安市莲湖区电动四座巡逻车采购项。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叶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

未通过原因:单份合同不足40台。

3、投标文件填报企业荣誉:无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中标人)情况

(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名称: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二)地址: 郑州经济开发区第三大街东、经北六路南

(三)联系人:肖枫      联系方式:18037178126

(四)中标金额:745600

(五)中标的概况(附件1

六、招标文件(附件2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同均、武本令、王治平、乔淼、赵建峰(采购人代表)

八、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庄街8

联系人:赵建峰             联系电话:17637955369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东泰街东泰大厦5513

联系人:赵梦晓              联系电话:15837407860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2018720

附件1:中标标的概况

附件2:招标文件

 

 


附件下载:附件2:建安区法院新能源电动轿车-招标文件.docx
附件下载:附件1:参数.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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