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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的通知》,明确从10月1日起,全市区域内提前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
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是我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便于督促招标人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招标实施计划,提前作好招标前期准备。有利于保障投标人知情权,投标人可提前获取招标人、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资估算、招标方式、招标公告计划发布时间等信息,方便投标人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使投标准备更充分,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向社会公众全方位、全视角展现,进一步加大了项目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不仅有利于招标人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招标实施计划,更有效延长了市场主体投标准备时间,推动项目交易竞争更充分,交易活动组织更高效,交易程序规则更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