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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易主体:
根据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中心城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41号)和《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封控管控区域的通告》(2022年42号)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经研究,自5月17日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恢复开、评标等现场交易活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开展交易活动。疫情防控期间,每日现场交易活动从严控制,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项目紧急程度和交易主体需求,及时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在确保安全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疫情对交易活动的影响。
二、减少现场人员聚集。招标人(采购人)应最大程度减少交易项目到场人员。每个交易项目,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代理机构人员不超过2人,到场的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应为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成员或资格审查人员。为有效减少评标人员聚集,促进专家资源充分共享,鼓励招标人(采购人)选择远程异地评标方式。提倡行政监督部门对交易活动进行线上监督。
三、开辟项目“绿色通道”。对于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经项目单位申报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辟项目“绿色通道”,施行容缺办理、加快办理,优先安排交易场地,重点保障交易活动实施。
四、加强交易现场防控。所有进场交易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我中心做好扫码、测温、信息登记、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工作(招标人、代理机构和监督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提供最近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秩序管理,隔空就座,不随便走动,不聚集闲聊,交易结束立即离场。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要负责各自进场人员排查,过去14天去过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过相关风险地区人员,或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我中心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衷心感谢广大交易主体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