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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发布时间: 2021-12-03 11:30:55 来源:本站编辑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市政公用工程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21〕142号)和《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对象。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是全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壹级、贰级、叁级施工企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随机抽取了7家参与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接受监督检查的企业:河南骏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市市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许昌万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仁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万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鄢陵县绿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许昌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河南博宏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内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的施工企业净资产、主要从业人员、社保缴纳情况等方面是否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中第十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要求。

二、检查结果

经企业自查和现场监督检查,多数企业重视资质管理,总体上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但也存在企业取得资质后注册人员流失和人员社保缴纳不连续等问题。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中第十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的要求,通过检查企业净资产、主要从业人员、社保缴纳情况等指标,现将2021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如下:许昌市市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仁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骏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鄢陵县绿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4家企业检查结果为“合格”;许昌万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万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许昌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检查结果为“基本合格”;河南博宏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无故不参加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且经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各类型注册从业人员均为“0”,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三、处理意见

(一)信息公开。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

(二)责令整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县(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许昌万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市建安区万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许昌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监督检查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自发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整改后仍不合格,列入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定向重点检查企业。

(三)资质撤销。河南博宏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经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各类型注册从业人员均为“0”,且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中第十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要求。市住建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自发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企业在整改期内不得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升级、重组、分立、合并等事项。整改期满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市住建局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撤销河南博宏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资质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制度,积极培育自有人才;充分利用监管平台实施常规化、动态化监管工作,强化行业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推动资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积极维护市政公用工程市场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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