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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公资交党组〔2019〕21号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化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化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大力营造公共资源领域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透明交易生态,维护许昌风清气正的优良政治生态,根据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细则》(许发〔2018〕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和市纪委监委《2019年许昌市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指导意见》(许纪发〔2019〕3号)、市纪委《关于运用〈许昌市以案促改警示篇〉深化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通知》精神,经中心党组研究同意,制定如下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纪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深化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为大力营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良生态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许昌市以案促改警示篇》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持续开展“以案促改常态化,清廉交易在许昌”专项活动,强化警示教育,查找风险漏洞,剖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查摆整改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管理、制约监督,切实把以案促改工作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补齐不能腐的制度短板,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实现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树立“八扬八弃”荣辱观,倡导“六比六看”新风尚,推动日常工作“四起来”,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11月15日-11月20日)。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对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学习传达市委、市纪委有关精神,组织专题学习,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动员部署会议,全程录音录像。
(二)警示教育(11月21日-11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全文学习《许昌市以案促改警示篇》,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日均学习不得少于5篇,全程录音录像。充分发挥违纪违法案件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个人思想、作风、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中汲取教训,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自警自省、触及灵魂,坚守底线、不碰红线,提高自身免疫力。
(三)查摆剖析(12月1日-12月5日)。以50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镜鉴,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查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度化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查摆剖析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把问题找准、把原因吃透,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做到问题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查摆剖析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政治立场摇摆、理想信念背离、是非观念淡薄、纪律规矩废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不适应不协调不完善的问题,个人在思想、生活、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具体问题。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撰写剖析材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问题整改(12月6日-12月15日)。根据查摆剖析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具体化、可操作。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个性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整治重点,明确目标任务。要把整改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对查摆剖析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
(五)建章立制(12月16日-12月25日)。针对查摆剖析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做到制度建设全覆盖,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案促改专项方案、整改方案、整改结果、制度建设等,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评议监督。
(六)总结工作(12月26日-12月31日)。要及时收集整理以案促改工作相关视频、图片、文件等资料,建立“以案促改记实卷”,围绕剖析原因是否透彻、查摆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制度机制是否完善等重点内容,对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市纪委监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充实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中心党组对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负主体责任,统一领导、统筹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党组书记、主任袁景蔚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建峰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以案促改推进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切实走在前、干在先,做出示范、当好榜样。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工作,监督检查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开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跟踪检验工作成效,确保以案促改常态长效、制度化落实。
(三)深入剖析整改,务求工作实效。对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关键环节要严格验收把关,坚持“四个决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真正做到精准施治、靶向治疗,防止摆花架子、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附件: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
许昌市公共资源中心
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袁景蔚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韩英剑 党组成员、公管办专职副主任
闫云辉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建峰 党组成员、副主任
代振国 党组成员、副主任
钱光明 副调研员
各部(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主体办,张建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桂超、王丽平兼任办公室成员,卢士洋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以案促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