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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GC-SL-2024028禹州市龙潭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5 15:20:46 来源:本站编辑

JSGC-SL-2024028禹州市龙潭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龙潭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禹发改农经[2023]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龙潭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2项目编号:JSGC-SL-2024028

2.3项目建设地点:禹州市苌庄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龙潭河山洪沟进行整治,治理沟道长度(含支沟)共计约2.8千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8410233.80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5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担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6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需提供从成立开始从事经营活动至今的年度财务状况)。

3.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网上公示为准)。

3.8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gov.cn/)”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的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9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10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1投标人出具的相关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12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scjg.mwr.gov.cn/)的材料为依据核实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过期更改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得分而未得分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费用:0元。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517800分(北京时间)。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相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4-60687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9号楼龙湖大厦121201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303740300

监督单位: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606864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4.25发布)龙潭河招标公告
                 (4.25发布)禹州市龙潭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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