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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GC-FJ-2024007禹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及工程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8 11:41:37 来源:本站编辑

JSGC-FJ-2024007禹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及工程监理(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禹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及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及工程监理(不见面开标)

2.2项目编号:JSGC-FJ-2024007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禹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产业园内,东邻站前大街,西邻南北大街、北邻祥云大道、南邻纬一路。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32239.41㎡(约498.3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84981.36㎡(合约427.47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53266.0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2966.07㎡(计容面积),包括科研综合楼建筑面积6652.85㎡、电商工作室建筑面积9850.75㎡、宿舍楼建筑面积4408.97㎡、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29749.00㎡、门卫建筑面积60.5㎡、配套服务用房地上建筑面积1540.00㎡,公厕建筑面积704.00㎡,配套服务用房地下建筑面积300.00㎡,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355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工程、大门、围墙及机动车充电桩、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4投资估算85233.00万元。

2.5招标范围:第1标段: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查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场地平整、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预算编制施工、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查等,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禹州市主导产业要求和布局进行前期市场调研、并开展自主招商和房屋租赁、建成资产运营维护、综合统筹、工程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等工作全过程负责,并独立承担运营风险和管理责任)。

2标段:本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主要内容为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运作方式:第1标段采用EPC(工程总承包)+ O(委托运营)的运作模式。中标后,运营方须在禹州市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运营方出资成立。业主委托项目公司对整个产业园区根据禹州市主导产业要求和布局进行前期市场调研、并开展自主招商和房屋租赁、建成资产运营维护、综合统筹、工程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等工作全过程负责,并独立承担运营风险和管理责任。项目公司自主招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间项目公司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应规范、标准开展相关运营服务,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债务、无瑕疵、无损坏完整移交给招标人。

2.7合作期限:第1标段:本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24个月(含设计周期),运营期40年。 

2标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8质量要求:第1标段:①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②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③运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运营质量标准要求。

2标段: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1标段:禹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

2标段:禹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运营资质:运营单位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1.6外省施工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④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3.22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03190810 分(北京时间)。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禹州市行政北路东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4-8087772

代理机构: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396928  15713887280

监督单位: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1255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
                 禹州市新材料产业园--EPCO招标文件定稿
                 禹州市新材料产业园--监理招标文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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