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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供热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及禹州市颍河北岸城市民用采暖项目(振兴路-轩辕路)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25 17:56:50 来源:本站编辑

禹州市供热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及禹州市颍河北岸城市民用采暖项目(振兴路-轩辕路) (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供热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及禹州市颍河北岸城市民用采暖项目(振兴路-轩辕路)已经由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供热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及禹州市颍河北岸城市民用采暖项目(振兴路-轩辕路)

2.2项目编号:JSGC-SZ-2023037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热水管网主干线沟槽长度约 8.9km,管径为DN800-DN1000,自振兴路(远航路北侧)沿振兴路—颍北大道—聂政台路—学院路—祥云大道敷设至祥云大道与轩辕大道交叉口;建设热水管网支线沟槽长度约 8.0km,管径为 DN150-DN500,包括:振兴路(颍北大道-北环路)、联络大道(学院路-颍北大道)、花园路(联络大道-颍云路)、颍云路(花园路-颍北大道)、颍北大道(颍云路-牛沟河路)、颍北大道(逍遥路-药城路)、植物园路(子房路-药城路)、逍遥路(学院路-颍北大道)、锦华路(祥云大道-颍北大道)等。热水管网设计压力 1.6MPa,设计温度 120/60℃。本次建设工程沿线覆盖现状需采暖建筑面积约 320 万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以最终财政评审(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预算书)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9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2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禹州市供热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及禹州市颍河北岸城市民用采暖项目(振兴路-轩辕路)总承包(EPC

二标段:项目禹州市供热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及禹州市颍河北岸城市民用采暖项目(振兴路-轩辕路)监理

2.8工程总承包主要内容:项目设计(前期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负责设计的企业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3)负责施工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5)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施在建设工程项目。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方,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2二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3.3 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7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7 17 8 30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等。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37406969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569917698

监督单位: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1255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定稿
                 监理招标文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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