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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鸿畅镇岗刘村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鸿畅镇岗刘村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鸿畅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禹州市鸿畅镇岗刘村道路工程;
2.2工程编号:JSGC-J-2019249
2.3 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鸿畅镇;
2.4招标控制价:2334683.00元;
2.5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该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总工需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4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明细);
3.5 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7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4.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2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1注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2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在报名期限内报名。(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3特别提示: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对该项目有关信息的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报名时间,地点为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九楼)。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鸿畅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13782247011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37466887
监督机构: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