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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浅井项目区和禹州市苌庄项目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浅井项目区和禹州市苌庄项目区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计【20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浅井项目区和禹州市苌庄项目区工程;
2.2、工程编号:JSGC-SL-2019159;
2.3、项目概况:
2.3.1禹州市浅井项目区:岸坡整治5.126千米(其中生活区护岸3.70千米,险工段护岸0.204千米,浆砌石挡墙修复护岸1.222千米),拆除重建生产桥4座,新建液压坝1座。
2.3.2禹州市苌庄项目区:河道清障2270立方米,岸坡整治27.842千米(其中生活区护岸6.726千米,生产区护岸21.116千米),拆除重建生产桥7座。
2.4、招标范围:第1-5标段施工标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第6标段监理标招标范围:禹州市浅井项目区工程各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第7标段监理标招标范围:禹州市苌庄项目区工程各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6、发包方式:总承包;
2.7、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240日历天/标段;监理周期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质保期结束止;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施工标段和二个监理标段,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及招标控制价如下表。
标段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施工第一标段 |
(指禹州市浅井项目区1标段):治理桩号范围为书堂河桩号8+266至15+600,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书堂河治理长度7.334千米,河道清障525立方米,岸坡整治工程总长为1.513千米(其中险工段护岸为0.204千米,生活区护岸为0.80千米,浆砌块石挡墙护岸修复0.509千米),新建液压坝1座; |
¥6084100.00元 |
施工第二标段 |
(指禹州市浅井项目区2标段):治理桩号范围为扒村河桩号10+000至14+400,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扒村河治理长度为4.4千米,河道清障1827立方米,岸坡整治工程总长为1.772千米(其中生活区护岸为1.2千米,浆砌块石挡墙护岸修复0.572千米),拆除重建桥梁2座。 |
¥5416000.00元 |
施工第三标段 |
(指禹州市浅井项目区3标段:治理桩号范围为扒村河桩号14+400至16+315,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扒村河治理长度为1.915千米,河道清障151立方米,岸坡整治工程总长为1.841千米(其中生活区护岸为1.7千米,浆砌块石挡墙护岸修复0.141千米),拆除重建桥梁1座。 |
¥5074500.00元 |
施工第四标段 |
(指禹州市苌庄项目区1标段):治理桩号范围为龙潭河桩号7+670至18+305,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龙潭河治理长度为10.635千米,河道清障1550立方米,岸坡整治工程总长为21.270千米(其中生产区护岸为17.165千米,生活区护岸为4.105千米),拆除重建桥梁3座。 |
¥4910100.00元 |
施工第五标段 |
(指禹州市苌庄项目区2标段):治理桩号范围为龙潭河桩号18+305至21+591,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龙潭河治理长度为3.286千米,河道清障720立方米,岸坡整治工程总长为6.572千米(其中生产区护岸为3.951千米,生活区护岸为2.621千米),拆除重建桥梁4座。 |
¥4336700.00元 |
第六标段 (监理标段) |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浅井项目区工程各标段监理 |
¥206500.00元 |
第七标段 (监理标段) |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苌庄项目区工程各标段监理 |
¥126200.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第1、2、3、4、5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2016年01月01日以来须具有已完成不小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的类似水利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第6、7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企业可聘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企业聘任合同及社保证明,且投标企业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项目总监信息公示);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中必须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1人为项目总监);
(4)投标人2016年01月01日以来须具有已完成不小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的类似水利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核验,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4、投标人不能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cn/)列入失信黑名单,不能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不能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能被列入“中国执行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不能被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能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提供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以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企业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cn/)进行信用信息公示(以网上公示为准),企业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示,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示;开标时被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以上内容均以网页版公示为准)
3.6、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一个投标企业只能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5、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5.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4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报名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上报名,详情请查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6、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
6.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1款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7.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4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
7.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7.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8708;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4-2162698 15893705831
监督单位: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374-6068710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