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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路(逍遥路-老郑平路)道路、照明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路(逍遥路-老郑平路)道路、照明工程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学路(逍遥路-老郑平路)道路、照明工程
2.2项目编号:JSGC-SZ-2019112
2.3工程地点及项目概况:地点位于禹州市大学路(逍遥路-老郑平路);本工程为大学路(逍遥路-老郑平路)道路、照明工程,工程西起逍遥路,东至老郑平路,设计全长200米,道路红线宽44米,两侧各10米绿化带。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拆除工程和照明工程。
2.4招标控制价:2784294.27元(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6 月 27 日 10 时00 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禹州市行政南路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13131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15803752855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鹰纶锦苑小区临街商铺2楼)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