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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鸠山镇张家庄双龙泉1.5万吨包装饮用水厂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鸠山镇张家庄双龙泉1.5万吨包装饮用水厂建设工程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鸠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鸠山镇张家庄双龙泉1.5万吨包装饮用水厂建设工程;
2.2工程编号:JSGC-FJ-2017183
2.3工程地点:禹州市鸠山镇;
2.4招标控制价:1017392.02元(含规费、税金、 明施工措施费);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注: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uchang.gov.cn)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9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鸠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禹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