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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22GZ164鄢陵县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鄢陵县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及监理,已由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12-411024-04-01-357950)。招标人为鄢陵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鄢陵县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及监理
项目编号:Y2022GZ164
2.2 建设地点:鄢陵县马栏镇、陶城镇。
2.3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约1090.00万元。陶城镇3米路:7235米(15厘米路面),4米路:4540米(18厘米路面)3.5米路:1200米(18厘米路面),排水沟:1200米(100厚预制面板)广场:2300平方(18厘米路面)。马栏镇:排水沟:1600米(120厚预制面板,穿马路的做现浇路面板)+3500米(100厚预制面板),广场:3000平方(18厘米路面,20厘米3:7灰土)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鄢陵县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二标段:鄢陵县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2.5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最终财政评审结果费用的 100%;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中标金额的 0.8%。
2.6 计划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10日历天);二标段: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7 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
二标段: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已级资质。
3.1.3、人员要求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联合体要求
3.4.1 本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均应当具备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对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本项目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月30日9时3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鄢陵县花都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西北角市民之家四楼(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鄢陵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鄢陵县人民路915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883995969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许昌候机楼361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837415006
鄢陵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银行保函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真实合法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3 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系 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
4.3.1 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 “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点击保函查询按钮即可查询保函办理状态,系统显示“您已设置使用投标保函,已绑定!”即为绑定成功,查看“文件下载”一栏,此时会出现保函文件下载按钮,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保函文件。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7.3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