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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22GZ003)鄢陵县鹤鸣湖康养片区康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1-10 16:11:02 来源:本站编辑

鄢陵县鹤鸣湖康养片区康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鄢陵县鹤鸣湖康养片区康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经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1-411024-04-01-3575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鄢陵县鹤鸣湖康养片区康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2.2、项目编号:Y2022GZ003

2.3建设地点:位于鄢陵县鹤鸣湖康养片区;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拟建的市政道路全长共计1290m,道路红线宽30m,断面形式为4m-22m-4m,道路占地面积38700m2,其中:车行道宽22m、面积28380m2;两侧人行道宽各4m、面积10320m2。随同道路同步建设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3849万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设计、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最终财政评审结果费用的100%

第二标段:最终财政评审监理费的100%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内容均须达到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10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30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所属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投标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与所属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1.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与所属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2.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3.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6、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及项目前期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 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21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室);

6.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5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翠柳路金鼎国际13号商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4-7101658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1202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7

邮箱:hndczb@163.com

 

2022110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 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 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流程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不见面开标流程操作手册》)。

6.2.《不见面开标流程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质疑),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

6.5根据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招标人(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7.2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
                 1标段-鄢陵县鹤鸣湖康养片区康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文件最终
                 2标段-鄢陵县鹤鸣湖康养片区康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文件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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