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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21GZ241鄢陵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只乐镇第一初级中学、马坊镇孙村小学2所学校)(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鄢陵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建设项目(只乐镇第一初级中学、马坊镇孙村小学2所学校)已由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鄢发改社会审[2021]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Y2021GZ241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只乐镇第一初级中学、马坊镇孙村小学两所学校院内。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2所学校总建筑面积2350平方米,分别为:鄢陵县只乐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1400平方米、马坊镇孙村小学教学楼9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鄢陵县马坊镇孙村小学综合楼。
二标段:鄢陵县只乐镇第一初级中学。
2.6招标控制价:一标段招标控制价:2959932.46元;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2763098.57元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它在施建设工程。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系统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未成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鄢陵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鄢陵县人民路224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4-710701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539991788 0371-6797856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 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 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 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 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流程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不见面开标流程操作手册》)。
6.2 《不见面开标流程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 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质疑),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
6.5 根据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招标人(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 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7.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