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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特许经营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备案情况的通知农办牧【2019】58号文件以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财务【2019】29号文件和河南省畜牧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模式创新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的相关文件,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运营,实施机构为鄢陵县畜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鄢陵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特许经营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
2.3资金来源:依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约1.035亿元(最终投资以财政审核为准),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其中规模养殖场申请补助资金372.57万元,用于本项目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和收储点申请中央资金3627.43万元,剩余部分资金由特许经营者筹集,鼓励扩宽融资渠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融资,成立私募基金,引入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等)。
2.4建设内容:1个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地点位于鄢陵县只乐镇;5个原料收储点:地点位于鄢陵县陶城镇,张桥镇,马栏镇,马坊镇,彭店镇。
2.5本项目划分为一个特许经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2.6监理招标控制价:各工程造价的1.5%(财政评审后)
三、特许经营方式、期限
3.1特许经营方式:本项目运作模式为BOO,政府方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特许经营者,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等全部服务内容。
3.2特许经营期限:30年,包含1年建设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许经营标段:
4.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4.2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投标人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9投标人具有与拟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可直接作为工程总承包方。
监理标段:
4.10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和房屋建筑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和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4.13不组织踏勘施工现场。
4.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六、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七、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7.2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7.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承包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在开标时提交2份一致的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7.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7.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7.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鄢陵县畜牧局
地 址:许昌市鄢陵县南大街
联 系 人: 汪先生
电 话:138498863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元鼎国际B座1612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0374-8318599
2020年1 月 10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为依据评标。
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需留存电子档案时,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锁从交易平台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