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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花博园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鄢陵县花博园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鄢陵县旅游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鄢陵县花博园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鄢招公2018073003
项目编号:Y2018GZ153
2.2项目概况:花博园西大门提升改造,花博园南大门提升改造,花博园南入口广场提升改造,花博园樱花园、海棠苑、秀球园、西入口广场提升改造。
2.3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一标段包括鄢陵县花博园西大门、南大门提升改造、入口广场(南)提升改造:17114375.56元;二标段包括鄢陵县花博园入口广场(南)、樱花园、海棠园、绣球园、西入口广场提升改造:13726214.50元;三标段监理标段包括本项目全过程监理:462000元;
2.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计划工期:一、二标段:60日历天/标段; 三标段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或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不组织勘察施工现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6.2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9月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承包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在开标时提交1份一致的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鄢陵县旅游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374-7166368
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蒲女士 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676668 1333371939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