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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鹤鸣湖环湖内侧景观二次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鄢陵县鹤鸣湖环湖内侧景观二次提升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鹤鸣湖风景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鄢陵县鹤鸣湖环湖内侧景观二次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Y2018GZ094
招标编号:YLZFCG201802025-G
2.2项目概况:鄢陵县鹤鸣湖环湖内侧景观二次提升工程,本项目位于鄢陵县鹤鸣湖景区环路湖内侧,主要为景观的二次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石步汀,路牙,泄水井,防腐木栏杆的提升改造,增加栽植七叶树、柿树、乌桕、独干月季、五角枫、茶条槭、柳树、雪松、金桂、桂花、三角枫、北海道黄杨、山楂、黄金槐、红叶桃、腊梅、造型海桐、海棠、花石榴、法桐、青桐、红叶石楠、枇杷、大叶女贞、红梅、朴树、白皮松、荷花、连翘、月季、福禄考、麦冬、红花酢浆草、草坪等绿植。
2.3招标控制价:21468920.85元。
2.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或林木种植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须承担过 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以上类似园林绿化项目施工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麦肯特国际广场南楼4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鹤鸣湖风景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司建平
联系人:赵斌
联系电话:1833905673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