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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文化广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设计
(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鄢陵县文化广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鄢发改社会[2018]17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鄢陵县文化和广播影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第一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鄢陵县文化广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设计(第一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Y2018FZ075
招标编号:YLZFCG201804059-F
2.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鄢陵县文化广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广场剧院室内装修,办公楼外立面改造及亮化工程,道路管网及绿化工程。总面积31086平方米(该项目不涉及土建)。
2.4项目总投资:3760万元。
2.5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鄢陵县文化广场剧院改造及楼体外立面、夜景亮化设计,招标控制价:620000.00元。
2.6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第一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以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为准。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麦肯特国际广场南楼4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鄢陵县文化和广播影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37433799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翟先生
电 话:18539991788、18539999312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