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业务电话| 常见问题
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工程建设(地产、产权)   0374-2968718

     

政府采购   0374-2968687

     

开标评标   0374-2968037

     

保证金保函   0374-2968027

   

交易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0374-296159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 » 鄢陵县 » 正文

鄢陵县311国道、花溪、花海、花博、高速路口、花园路及鹤鸣湖区、花博园夜景亮化工程(4标段)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31 14:44:28 来源:本站编辑

鄢陵县311国道、花溪、花海、花博、高速路口、花园路及鹤鸣湖区、花博园夜景亮化工程(4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鄢陵县311国道、花溪、花海、花博、高速路口、花园路及鹤鸣湖区、花博园夜景亮化工程已由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4标段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码:YLZFCG201803039-G

       项目编号: Y2018GZ062

  2.2建设地点:鄢陵县县域

  2.3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4计划工: 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控制价:

标段

内容

控制价(元)

4

合欢路至梅榕大道、花海大道、鹤鸣湖亮化工程

6372379.79

6372379.79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不组织勘察施工现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每个投标企业只能投报鄢陵县311国道、花溪、花海、花博、高速路口、花园路及鹤鸣湖区、花博园夜景亮化工程其中一个标段。注:以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为准,如有公司重复缴纳及缴纳两个标段以上的,取消该公司所有投标、中标资格。

4.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二)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6200900(北京时间)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0374-71227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676668  1333371939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关 闭
技术咨询QQ
双随机一公开
在线质疑投诉
意见建议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