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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2018年市派第一书记扶贫专项资金:张桥镇裴庄村、只乐镇岗周村新建路灯工程;望田镇蔡家村、南坞镇杨树湾村新建机井工程发包公告
一、招标条件
鄢陵县2018年市派第一书记扶贫专项资金:张桥镇裴庄村、只乐镇岗周村新建路灯工程;望田镇蔡家村、南坞镇杨树湾村新建机井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鄢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发包。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鄢陵县2018年市派第一书记扶贫专项资金:张桥镇裴庄村、只乐镇岗周村新建路灯工程;望田镇蔡家村、南坞镇杨树湾村新建机井工程
2.2招标编号:YLZFCG201805060-G
项目编号:Y2018GX076
2.3项目概况:一标段:张桥镇裴庄村、只乐镇岗周村新建路灯工程,新建LED路灯78盏,50W,杆长8m。;二标段:望田镇蔡家村、南坞镇杨树湾村新建机井工程,新建机井38眼,井深40m,井径500mm;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承包范围:发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7发包控制价:一标段:395743.54元;二标段:328002.36元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3.1承包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2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承包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参与报名。
4.2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发包文件的获取
1、发包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址:http://ggzy.xuchang.gov.cn/,进入“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承包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承包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2、承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鄢陵县S219省道与未来大道交叉口创客园东北角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承包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承包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发包文件的承包人,其承包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374-71025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676668 1333371939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承包文件和纸质承包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承包人递交的电子承包文件和纸质承包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 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承包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承包文件。
电子承包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承包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承包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承包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承包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承包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承包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承包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承包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