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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只乐镇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1、2、19、24、27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鄢陵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只乐镇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豫财发【201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只乐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1、2、19、24、27标段实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Y2018GZ032
招标编号: YLZFCG201802026-G
2.2、建设地点:鄢陵县只乐镇。
2.3、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新打机井、地埋线、地埋管、玻璃钢机电保护箱等内容。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工 期(交货期):各标段均为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 标段划分:
标段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元) |
备注 |
一标 |
新打井 |
眼 |
66 |
527947.20 |
新打40m深机井66眼 |
二标 |
新打井 |
眼 |
66 |
527947.20 |
新打40m深机井66眼 |
十九标 |
地埋电缆(NLYV) |
公里 |
50 |
857870 |
50公里地埋线敷设及购置安装 |
二十四标 |
地埋管道 |
公里 |
15 |
981526.67 |
地埋管道15公里(配套潜水泵67台等) |
二十七标 |
玻璃钢机电保护箱 |
台,套 |
266 |
1463000.00 |
玻璃钢机电井保护箱及配套材料266套 |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其中:
第1-2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凿井丙级(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第19、24标段: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须具有质量检测合格证、质检报告并负责采购后的安装工作;
第27标段经营范围需包含机井灌溉控制系统和玻璃钢制品。
3.2 每个投标企业只能投报鄢陵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只乐镇2.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的其中一个标段。
注:以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为准,如有公司重复缴纳,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报名。详情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ggzy.xuchang.gov.cn)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4日0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1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只乐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937488795
地 址:鄢陵县只乐镇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60374179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本项目不适用),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本项目不适用),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