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业务咨询电话:工程建设(地产、产权)   0374-2968718
     政府采购   0374-2968687
     开标评标   0374-2968037
     保证金保函   0374-2968027
   交易软件技术咨询电话   0374-2961598
   
襄城县万桥安置社区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208-411025-04-05-795077。招标人为襄城县东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襄城县万桥安置社区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XZ【2023】071号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4780平方米(约合67.17亩),总建筑面积131187.8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312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66.11㎡(建筑面积具体以审批通过的规划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设施、室内活动场地、社区服务用房、农副产品经营店、便利店、治安联防站、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分拣房、开闭所、配电房、大门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及室外景观绿化、弱电智能化、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总体量约为47087.28万元。
1.3 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襄城县令武大道东侧,商业二路西侧、吉祥路南侧。
1.4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地形图测绘、勘察、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1.5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6 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8 招标控制价:
1.8.1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以最终财政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1.8.2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以最终财政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 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3)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人员要求:
(1)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 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 投标人拟派施工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信用河南”网站失信惩戒对象,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www.gsxt.gov.cn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放置,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3)点要求。
2.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相同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 》“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 进行免费注册 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3.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 ,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12月7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 线上开标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电子产业园 12 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点击“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 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5.4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城县东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襄城县乾明大道2号院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4-8510505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泰街与兴业路交叉口东泰大厦五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4-6098899
监督单位: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4-8519778
襄城县东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环节,投 标人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 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 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 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 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 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 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