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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园区建设项目(EPC),已经在相关部门备案并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306-411025-04-01-777032。招标人为襄城县豫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襄城县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园区建设项目(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襄城县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园区建设项目(EPC)
2.2 招标编号:XZ【2023】052号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用地面积73425.37㎡(约合110.1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98376.00㎡,主要包括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85968.00㎡,综合楼建筑面积9108.00㎡,宿舍楼建筑面积3300.00㎡。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32850.00万元。
2.4 项目建设地点: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5 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襄城县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园区建设项目(EPC)
第二标段:襄城县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园区建设项目(EPC)监理
2.7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①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费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结算金额100%为最高限价;
②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的70%为最高限价,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采购费结算金额作为收费计算基数;
第二标段: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采购费结算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0.8%。
2.8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 73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2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限定联合体成员数量。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7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4.1 投标人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 ”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 入口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 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 八七路东电子产业园 12 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 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 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襄城县豫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库庄乡第三工业区1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7730876778
代理机构:河南省华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71号花园大厦3层
联系人:支先生
电话:18538013701
监督单位: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4-851977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 ”,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 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 ”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 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 ”对话框或“新增质疑 ”处在线提出询问。
5.5 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 ”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 环节 ”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 间时点击“开标 ”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 120 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 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