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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襄城县马拉河(3+000-16+500)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襄城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上级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XZ【2023】017号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襄城县。
3.项目概况:襄城县马拉河河道清淤疏浚13.5公里,生态连锁砖护岸2.9公里,管理道路路面硬化4.3公里,拆除重建生产桥5座,新建涵管桥51座,沿河道两岸新建工程简介牌2座,安全警示牌28座,新建百米桩108座、千米桩29座、界牌2座。新建防撞墩600m,新建踏步20处等内容。
4. 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0840307.76元
二标段:208400元
6.计划工期:
一标段:240日历天。
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7 .标段划分:
7.1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7.2 一标段:施工标段;包括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监理标段;包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部分: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执(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un.org/)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近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1.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https://scjg.mwr.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1.4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监理部分: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2.2项目总监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rcpu.cwun.org/)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近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https://scjg.mwr.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3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二)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12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 二 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襄城县虹桥路与泰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66385721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莲城大道公路养护中心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 15517391235
监督单位:襄城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古女士
联系电话:0374-3996068
襄城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3年 4 月21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 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 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