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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襄城县丁营乡中心镇区绿化工程,招标人襄城县丁营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XZ【2019】007号
2.2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为新建园区,包括新建1.5米/2米园路、广场、移栽种植苗木、种植土回填、灌溉、照明、电气等。
2.3项目建设地点:襄城县丁营乡中心镇区。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投资额:3215032.5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站:信用中国), 被列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企业提供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以网页截图为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容】; 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河南(河南省投标企业提供)网站(http://www.credithn.gov.cn/)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
3.3 投标人须提供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网页截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并在开标现场提交2份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25日9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提交2份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段电子产业园12楼1206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丁营乡人民政府
地 址:襄城县丁营乡
联系方式:139374257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14层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15537426779
2019年1月15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为PDF、“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为依据评标。
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需留存项目电子档案时,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锁从交易平台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