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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颍阳镇G311国道(颍阳段)分车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8-29 08:04:04 来源:本站编辑

襄城县颍阳镇G311国道(颍阳段)分车带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襄城县颍阳镇G311国道(颍阳段)分车带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襄城县颍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Z2018086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襄城县颍阳镇G311国道(颍阳段)分车带建设工程,东侧分车带总长约1595米。西侧分车带总长约1576米。

2.3招标控制价:2401452.54

2.4招标范围:襄城县颍阳镇G311国道(颍阳段)分车带建设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在“信用中国”未有违法失信记录,及报名期间内“信用中国”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不组织踏勘施工现场,各投标人自行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报告书。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2018082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2份并分开单独密封。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092909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电子产业园121206开标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颍阳镇人民政府  

    址:襄城县颍阳镇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13782213999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元鼎国际B1612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74-83185991327127369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为依据评标。

 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需留存电子档案时,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锁从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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