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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分公司范湖烟站等维修改造工程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8-06 17:40:17 来源:本站编辑

襄城县分公司范湖烟站等维修改造工程五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城县分公司范湖烟站等维修改造工程五标段(二次),项目招标单位为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XZ2018055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襄城县境内,主要包括:范湖烟站改造、丁营烟站改造、姜庄烟站改造、王洛烟站维修改造、小王庄烟站维修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总投资额约:2652229.99元。本次招标控制价277085.20元。

2.4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本次招标五标段:小王庄烟站维修改造:院内地坪硬化及院内渗水坑,散烟收购挑拣室地坪、吊顶、照明、挑拣灯等。招标控制价:277085.20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期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082809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2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段电子产业园121206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烟草公司襄城县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话:0374-3595186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杨女士

    话:0374-8096678                                            

  2018080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

评标委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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