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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20〕147号
许昌市建安区榆林乡人民政府
许昌市建安区榆林乡阮王村道路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0〕147 号。
2、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榆林乡。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许昌市建安区榆林乡阮王村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建安区榆林乡阮王村、席刘村、小岗李村、姚湾村,设计道路总长6.09公里。路面结构层做法:15cm厚C25砼面层,路基平整压实。
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2819069.00元。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www.xyhn.gov.cn)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1、获取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 1 月 27日9时30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提交第一信封、第二信封各2份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
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一室(4167室)。
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榆林乡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张文杰
电 话:15537439239
代理 机构:河南天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宋易琳
电 话:13733627299
许昌市建安区榆林乡人民政府
2021年 1 月5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 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 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保保证金“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2 使用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保函,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6.评标依据
6.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