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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9〕64号
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农开节余资金项目(新建桥涵、地埋管、混凝土路铺设及绿化)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9〕64号。
2、项目名称:2018年农开节余资金项目(新建桥涵、地埋管、混凝土路铺设及绿化)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人民政府
4、项目简介: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2018年农开节余资金项目位于蒋李集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桥涵工程、地埋管工程、混凝土路铺设及绿化工程等。
5、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8、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 |
项目概况 |
各单项招标控制价(元)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新建桥涵工程(新建直径80cm*6m涵管桥51座,新建1m*1m*6m板涵10座) |
582213.44 |
850092.84 |
地埋管工程(埋设安装地埋管道2.77km) |
136136.81 |
||
混凝土路铺设及绿化工程(新建C25混凝土路面0.167km,宽4m;道路两侧种植丝棉木,胸径3.5cm、高2.5m,共计1066棵) |
131742.59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15日9时30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一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 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李尚超
电 话:13608439118
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晓光
联系电话:13569917698
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