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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9〕20号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文峰北路(永昌路-彭花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建安区段)勘察设计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峰北路(永昌路-彭花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建区段)勘察设计”,已由许昌市建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安发改审批【2018】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9〕20 号
2.2项目概况:该项目建安区段起止桩号为K3+225--K11+474.28,全长8250米,路基宽53米,主路面行车道宽度29米,慢车道宽度2×5米,人行道宽度2×3米,分车道绿化带宽度2×4米。该路线于建安区北海公园附近跨越景观河道设置大桥一座(桩号K5+060.5),其他附属设施和各类管线同步入地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内容为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路灯、道路、弱电土建、弱电通信、电力、自来水、交通设施等)及与项目相关配套服务等工作;
2.5招标控制价:5905200.00元。
2.6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或者城建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2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2月18日10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7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经理:杨会芳
电话:13849880890
代理机构:河南天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万亚楠
电话:15038913896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1 月18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